為更好地加強研究生寢室管理,合理調配我院寢室資源,特別對部分研究生離校實習退寢管理工作做一下規定:
(1) 研究生退寢理由須充分合理,如參加校外實習須提前上交校外實習申請表。退寢理由經導師批準后才能開始后續流程。
(2) 退宿時先填寫《軟件學院研究生退宿審批表》,在學院研究生培養管理辦下載中心下載。收拾房間、傳達室簽字、導師簽字后送后勤部門C007和研究生管理辦公室留存。
(3) 研究生應在每年9月份繳納下一學年全年的住宿費,因退寢產生的退款按自然月計算,如:某學生10月12日退寢離校實習,12月15日返校重新申請入住,則10月和12月均按在校處理,只退返該生11月份的宿舍費100元。畢業生離校一般在每年的7月份,8月的宿舍費不執行退返。退寢最短為3個月,即退款少于300元不予辦理。退費結算時間在每年的6月。
(4) 退寢時傳達室責任人應檢查學生床鋪、物品清理情況、回收房間鑰匙才允許退寢。為了寢室的財務安全,嚴禁學生私自多配鑰匙。
(5) 為節省學校資源,學生退宿后生活服務中心將對床鋪重新分配使用。對于完全無人寢室將做斷電封門處理。
(6) 學生退寢后學院將對清空的宿舍進行不定期檢查,對于已經辦理退寢但仍住在寢室,或者返校卻不及時辦理住宿申請的學生將駁回原退宿申請,并通報批評。
(7) 學生實習完畢返校后應在兩天內(周末或法定節假日除外)辦理住宿申請,研究生培養辦公室將重新分配其寢室。申請住宿流程不變(研究生培養辦公室->生活管理辦公室->傳達室領鑰匙)。
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,請全院研究生按規定執行。
軟件學院研究生培養辦公室
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八日